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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能


党委统战部是学校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,承担了解情况、掌握政策、协调关系、安排人事、增进共识、加强团结等职责,主要是:

1.贯彻落实党的统战理论方针政策、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的指示决定,结合学校实际,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建立健全统战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
2.引导统一战线广大成员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把握正确政治方向,筑牢团结奋斗共同思想基础。

3.联系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,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,支持民主党派、统战团体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、发挥作用,支持、帮助民主党派、统战团体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。

4.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,认真反映情况、协调关系。

5.贯彻执行党的民族、宗教工作方针政策。

6.积极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,服务海外统战工作大局。

7.做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。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、选拔、安排和使用工作。做好党外人士政治安排、实职安排和社会安排。

8.指导学校基层党委开展统战工作。培训统战干部,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。

9.加强统战理论和工作研究,做好调研、宣传及信息工作。

10.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,提高服务意识,建好“党外人士之家”。

11.完成上级统战部门和学校党委交付的其他工作。